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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妇幼保健院敖市分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招聘计划:1人;报名时间:3月14日至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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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凡有意向应聘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报名应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

备注

口腔医师

1人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口腔医学类。

3.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内,1990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精神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无论在任何环境发现,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如有直系亲属已在招考岗位工作的,医院无法调配岗位的;

  (5)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6)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地点、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 3月14 日— 3月21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黎平县敖市镇卫生院综合科(住院部四楼),现场报名、邮箱报名(1436413686@qq.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贵考易)。联系电话:18212281146(韦医师)、13508551660(石医师)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资格审查

  由综合科根据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合格人员。

  六、考试方式、时间、内容及地点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笔试、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占20%,笔试占30%,操作试占50%,总分值100分(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具体内容由医院确定。

  (2)笔试内容:口腔专业知识。

  (3)操作内容:口腔技术操作的相关内容。

  4.考试地点:

  (1)面试地点:黎平县敖市镇卫生院住院部四楼小会议室。

  (2)笔试地点:黎平县敖市镇卫生院住院部四楼大会议室。

  (3)操作地点:具体安排(临时通知)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保健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初次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九、录用审批

  经报名、考试、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在公示期间经调查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再进入聘用程序,医院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合格人员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预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工资待遇

  参照《黎平县敖市镇卫生院聘用职工工资管理办法》享受工资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在招聘工作中,执行亲属回避规定。如招聘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是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其它事项

  (一)凡在现场技能考核、面试等任何环节,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在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若有考生放弃或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由医院视情况考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三)各考核选拔环节,均以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黎平县妇幼保健院敖市分院2025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15.33 KB)

  黎平县妇幼保健院敖市分院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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