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岑巩县人民法院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简章》要求,现将笔试、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技能测试时间
(一)笔试时间
j1岗位: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f1、j2、j3岗位: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0:00。
(二)技能测试时间
2020年5月31日上午10:40——10:55
二、笔试、技能测试地点
岑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笔试、技能测试科目
报考j1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报考f1、j2、j3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法律常识和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
报考f1、j2、j3岗位的考生技能测试科目为计算机操作技能。
四、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2020年5月2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岑巩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领取。
附件:考生守则.doc
1.考生需在笔试及技能测试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配合监考人员完成疫情防控体温检测并出示符合要求的健康码、佩戴口罩,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备查。
2.技能测试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除规定可携带的必备文具以外,严禁携带各种电子(包括电子手表)、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到身上或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携带上述各种设备到身上或带至座位,经监考人员发现或其他考生举报属实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发现或举报违反考场规则的应当场举报,考试结束后举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4.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5.笔试试卷及答题卡发放后,考生应在试卷及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中性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圆珠笔、铅笔以及其它颜色墨水笔作答的将作零分处理);不得做任何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在开考30分钟后仍未填写姓名等信息,经监考老师提醒仍不填写的,按严重违规作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6.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7.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笔试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笔试考试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在技能测试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在监考人员的指令下离开考卷,后退一步站立,待监考人员将考生技能测试情况上传、打印,并经考生签字后,在监考人员的安排下依次离开考场。
岑巩县人民法院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
辅助人员(协勤)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