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麻江县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辅警3名,其中,院机关2名,宣威人民法庭1名(限宣威镇户籍),协助从事警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密意识强;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上(1993年5月1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四)男性辅警,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辅警,身高155cm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持有C1以上驾照的优先。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应聘报名对象:
(一)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五)有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七)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被判处死刑的,以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参加邪教组织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至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共2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政审。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辅警公示期满,如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辅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实行试用期1个月。
2、单位为聘用辅警提供办公、服装、差旅费、公休假等必要保障。聘用辅警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四部分组成。
从事辅警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2000元);工龄工资:按照聘用年限确定,聘用年限每增加1年,工龄工资增加240元(每月20元);绩效工资:每月300元(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八、管理
1、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因聘任制辅警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时,由麻江县人民法院按报考人员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2、聘任制辅警为不占法院编制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对其建立档案。
3、聘任制辅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严格按合同管理。如在聘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有违反纪律等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2620212。
麻江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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