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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工作需要,锦屏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非编制)。工作职责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书记员职责。主要从事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按规定每年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九、其它
详细情况请向锦屏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及咨询电话:0855-7185507。(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锦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