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师1名主要从事儿科临床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35周岁及以下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临床工作经验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优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2月29日。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专业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到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五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邮箱报名符合条件者自行下载《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报随个人简历、毕业证、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903864312***。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4年3月4-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邮箱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6日下午1700前。
三招聘方式
1.录用采取面试方式,择优选拔经体检合格后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聘用经过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试用期间不予以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本公告具体事宜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411878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855-6411388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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